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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2020-12-0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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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告失踪是指宣告某一个人失踪,对于宣告失踪这种行为来说宣告失踪,他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才能够进行,那么宣告失踪在进行的时候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宣告失踪有严格的法律条件:(1)下落不明状态持续2年。下落不明是指离开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没有任何音讯持续达到2年。(2)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申请。有申请资格的是近亲属及有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利害关系人。(3)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法院是作出宣告失踪的法定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作出宣告失踪的决定。法院收到宣告失踪的申请后,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3个月内,如果失踪人出现或有其他方法确定其下落,宣告失踪程序中止;如果仍然下落不明,则依法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二、处理一方失踪的离婚案件的条件

  (一)被告人与配偶或家庭失去联系的时间必须是2年或2年以上,原告人要向法院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或基层组织的证明。

  (二)经查被告人确实下落不明,或审理期间虽有信息但查无住址。

  (三)开庭前受诉法院要以公告形式(登报或在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限被告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应诉,受公告人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应诉时间加在一起满2年仍不前来应诉的。

  (四)被告人在应诉后仍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即可缺席审判。

  (五)审理后诉讼文书无法送达,亦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原告在判决书尚未生效期间不得与他人结婚。

  (六)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采用公告送达方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要宣告他人失踪的需要,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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