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失踪人口处理的流程是,儿童失踪随时可以报警,成年人失踪二十四小时后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符合立案的,准予立案,并展开侦查。
报警失踪人口处理流程:如果儿童失踪的,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公安机关对走失人员其近亲属报案的,要经过审查,对失踪时间、原因,失踪前的活动及表现等,经审查确定是否立案以及相应的侦查措施。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所需材料如下:
1.失踪人近期照片两张;
2.户口簿;
3.填写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