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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失踪人口怎么报案

2020-01-20 17: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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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要是在本地人口失踪直接拨打110,但是要是亲人或者朋友在外地失踪了失去联系。那么异地失踪人口怎么报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异地失踪人口怎么报案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

  二、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

  1、失踪人近期照片二张。

  2、户口簿。

  3、填写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三、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四、但根据有关规定,接报儿童失踪或被拐报警,警方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协助家长进行寻找。若有线索表明有被拐卖嫌疑的,警方将立案进行侦查,并不需要超过24小时。

  五、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女性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至于所说的24小时是对方离开你们掌控范围后开始起算的。

  申请失踪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找法网小编温馨提示,如果是10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或者说是不满两周岁的儿童是不受时间限制的。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失踪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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