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的孩子把户口搬到了南京。我丈夫在我的家乡。我能把户口迁回家乡吗?
-
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的规定,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变更。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按照现行户口政策,离婚后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
-
将户口迁回原住地程序: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