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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6年7月的论坛上看到了当前公司的招聘信息,显示基本工资为5000,工作性质为出差。然后我去公司面试,申请并签署了合同,并亲自询问员工工资是否为5000。当时该人员口头回复为5000,然后根据公司要求出差,因此,2016年12月,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申请转正,雇主没有回复。自2016年7月以来,我的基本工资为3000英镑。不过,签订的合同基本工资为3000,试用期为1~3个月,5000人将在成为正式员工后的前两个月补发2000。请问贵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我想知道在我最近辞职后工资报销费用结清后,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行?我还没有离开我的工作。收集哪些信息更好

2022-12-21 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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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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