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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企业安排我做一项不属于我工作范围的工作,但我拒绝了。企业解雇了我,扣了我一部分工资。现在有一个争议。企业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当时,招聘人员告诉我,这是临时性的,也就是几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企业没有给我发社保,休息日加班也按正常工资计算。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很好的机会赢得劳动仲裁吗?

2022-06-25 11:5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员工拒绝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在家,实行分散工作、分散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或者基于一些特殊原因,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不同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造成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无法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问题
  • 受保护的。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签,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您签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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