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法咨询

我在西单买了三星的手机。 那时我看到了机型2500元。 我说了3509元。 营业员什么也没说就付了钱。 付完钱后,告诉我包括1400元的通话费。 回家后,在网上查一下这部手机的报价就是几百元。 这不是恶意消费者吗? 要求退货。 他们不退货

消费者维权
2020-06-04 11:2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规定,消协对下列情况投诉可以不予受理:
    1.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2.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
    3.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
    4.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
    5.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6.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的;
    7.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
    8.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的;
    9.争议双方曾在消费者协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10.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
    11.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12.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六个月的;
    13.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14.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 你好,可以报警维权,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建议向公安机关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