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性职工符合放产假的条件的,那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即可,这是女性职工所享受的法定假期,用人单位不会不同意的,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产假申请书怎么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年×月×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本人申请休产假×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休假期间本人工作由××代为接管,休假期间如有工作咨询,请致电:13×××××××××。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 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产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产假申请书需要先写明申请对象,然后写明是什么原因请假,这里写产假即可,其次是休假的时间、天数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产假申请书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