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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只是说我请假太多请假让我填辞职表而不是出具辞退证明仲裁怎么办?如果没有证据呢

仲裁
2020-12-03 06:43: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职后,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的作用:①到人社局办理转移社保时,需要提供离职证明;②办理失业证,需要向就业局提供失业证;③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也需要提供离职证明;④入职新单位,也要提供离职证明。有离职证明才可以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新公司才可以为你转社保、公积金。

  • 1、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单位因为员工非工伤或者自身疾病,不能胜任工作者,可辞退该员工,但是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员工自动离职的,按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工资的。
    2、如果因为员工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3、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关于职工请假,法律上对有些请假是有规定的。如,婚丧假、产假、病假、探亲假等;但是,除了这些外,并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单位不准假,也不能认定就是违法。自己也要看假的性质,如果非请不可,单位也是会准的;如果不是非请不可的事,还要视企业工作效益效率进度情况,以企业规章制度为准。
      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序去请假,如果理由充分符合劳动法范围,若领导不批,也涉及领导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果真属公司领导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可以去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委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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