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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七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因为我和领导关系太亲近把我开除了,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1-06 07:4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属于无理由辞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没有法律上的正当理由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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