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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半个月后突然被告知被解雇了。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1-08 06:5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如果是员工在试用期内符合用人单位的录取条件,而被无故辞退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 签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而如果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是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是没有赔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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