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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外派合同书,工作中六年,如今企业辞退了,那时候签的协议书,并不是我自己签的协议书,舍弃赔偿费,但我明白这一事儿也愿意了,现在我能悔约吗

2021-08-22 15:19: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正如在玉溪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视情况看是否赔偿。
    4.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劳动者和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关系还同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违法解除合同应按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一年的工作年限要赔两个月的工资。下面是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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