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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计算公式

2019-03-2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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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速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服务性产品为了寻求更好的销路,就必须推陈出新自己的销售方式,进而赊销成为了企业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和方法,伴随赊销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也成了企业管理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计算公式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计算公式

  二、应收账款属于资产吗

  应收账款属于资产,资产的定义是:预期将流入企业,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应收账款到时候肯定会进入企业,所以是资产如果到时候别人还不起,就会用“坏账损失”科目来核算。

  应收账款属于企业的债权,虽然暂时没有收回,但企业拥有收回及处置的权利。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长期债券等;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等保证金等。

  三、应收账款与债权有什么区别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注:

  1、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内容的利益,而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实现自己利益。

  3、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4、请求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只是某权利的内容(权能)。

  5、请求权连接了实体法与程序法,民事诉讼以此分为确认、给付、变更之诉三种。

  6、债权的权能除了请求权之外,还包括“选择、解除、终止”等权能。

  7、债权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时,债权虽然减损了其强制力量,但仍然存在。债务人仍为履行之给付者,不得以不知时效为理由,而主张不返还(《 民法通则)第138 条、《 民通意见》 第17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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