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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注意什么

2019-11-24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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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是我国一项特殊的福利制度,那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注意什么



  北京公积金提取方法/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


  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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