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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什么时候才能交付我?

2022-12-11 15: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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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房交付的时间并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一般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为准。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安置房什么时候才能交付我?,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安置房什么时候才能交付我?

  安置房交付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中有约定,征收管理部门要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拆迁安置房建在国有土地之上的,转让合同有效;建在集体土地之上的,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否则,转让合同无效。

  三、安置房的种类

  找法网提醒您,安置房的种类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房屋一般是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的。那么对于此种房屋,自然银行在5年内也不接受抵押。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非因公共利益,其实是涉嫌违法征收的)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房屋如果证件齐全,则如同市场上的商品房一样,正常交易流通,可以随时抵押。

  3.因各种因素(如征收方手续不全等),专门配建的回迁房,往往办理不下房产证,这种房屋,银行是不接受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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