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且不给补偿,就自己去劳动仲裁了没有请假,公司以旷工超过3天为由辞退员工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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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
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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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结合企业的规章制度,如果企业规章制度对于旷工时间及处理结果进行了明确规定且开除程序符合法律程度,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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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凡旷工连续三天或全年累计五天者,公司将按照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即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公司旷工管理制度条款处理。
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该员工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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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