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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

2018-08-16 15: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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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越低,他们考虑离职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付诸实施的可能性也越大员工不满意与跳槽意向之间有较高的相关性,而与实际的跳槽行为之间却只有中等偏下的的先关性。那么,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

  1、离职是员工本人的意愿,如果和单位协商一致,那么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一定需要提前三十天。如果单位不同意员工马上离职,那么员工就需要根据公司安排,在提出离职申请的一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离职基本分类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三、个人因素与离职

  1、个人因素通过“ 期望与价值”影响离职。

  2、 期望与价值存在需求的方向和大小两个维度,可接受与不可接受两种水平,当前与长远两种形式。

  3、离职发生在不可接受范围中。 离职过程极有可能发生在两种水平的界面上。

  4、两种水平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所以离职决策是动态与非确定性决策。

  5、两种水平的动态变化不仅来自个人因素,还来自个人对市场的知觉变化。知觉变化受可及信息影响,其中包括寻职行为信息。寻职难易影响对劳力市场的知觉,进而影响期望与价值。

  离职是员工本人的意愿,如果和单位协商一致,那么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一定需要提前三十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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