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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个税如何征收

2021-01-18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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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房屋买卖的卖方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为卖房屋所得钱也是一种收入,对此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满五唯一的房子可以免征。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产个税如何征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房产个税如何征收

  计算个人所得税多少的方法有两种,采用哪种计算方法要看卖方的详细信息:

  1、个人所得税缴纳及减免规定

  如果卖方所售房屋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个人所得税免交;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卖方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满五唯一”。但是如果卖方所售房屋是非住宅类房产,例如公寓、商铺等商业性质的,不管什么情况都要按规定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卖方出卖不满是“满五唯一”的房子

  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如果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房产个税如何征收

  二、个人所得税的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要看房屋是否满五年唯一,如果是满屋唯一,那么就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否则就像要缴税。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产个税如何征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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