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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个税征收是怎样的

2018-12-11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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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有很多工种,有很多人因为一些原因,选择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而依临时工的工作性质获得自己劳动报酬,但是不管是那种工作性质,只要达到纳税标准都要依法纳税。那么关于临时工个税征收是怎样的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临时工个税征收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临时工个税征收是怎样的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根据89号文件规定,如果临时工和企业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那么临时工的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制度做表发放工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发放了上述的部分补贴,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临时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签劳务合同的话,800以内不用扣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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