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咨询

你好,我年前想加入秦皇岛的餐饮项目,年前考察不到,加盟人说可以交五千元钱预约样板店员额,我通过农业银行的自动取款机给加盟人的账号打了五千元,年后的3月27日考察了,不想加盟,合同也签订了

其它
2020-05-20 14:48: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连锁加盟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每一项权利要对应一项义务,双方是平等的。
    2.合同是否能执行到位,是否存在不可能执行到位的条款。
    3.注意合同的几本版本是否一致。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房合同为例,在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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