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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二十多年不出去找工作挣钱养家糊口,一天到晚好吃懒做,浑浑噩噩,我要离婚,他却以法律法规为由要切分我的社保薪水等,这有效吗?

离婚
2020-09-18 20:4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
  • 男方要离婚,可以跟对方协商办理结婚登记,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起诉书、身份材料、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 一方想要离婚,可以跟对方协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准备好资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