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怎么写咨询

你好,我朋友的公司法人受到限制,现在我的朋友让我给他的公司作为法人,所以他的公司失败我会承担债务?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8-02 18: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 依照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即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只要履行完出资义务,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
    反之,则应当在未缴足数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只要履行完出资义务后,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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