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20%的股东,有资金,法人承诺无论利润如何,年均红利,但已经6年了,法人未能履行承诺,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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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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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给你干股吗?若不是,你应该到工商机关变更登记,否则不能保证你的权利,律师可代理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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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法规定你有权起诉该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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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