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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签字和盖了公司的章的欠条!但公司以倒闭了!公司是股份的!我能起诉法人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8-24 20:33: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实行法人财产负责制,公司以其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你这里所说的法人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理公司,由此产生的责任后果由公司承担。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责任。
    还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人追讨债务。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
    对此。债权人不能认为官司胜诉后,就万事大吉,申请法院执行一定要在申请期限内,否则法院不予执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
  • 法人代表在宣告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需要将相关的文件材料提供出来。这些材料法人是法人代表必须完成的。第一,法人代表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申请的内容为破产还债书,也就是破产需要偿还的债务有哪些。
    第二,提供上级主管部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同意破产的文件。第三,法人要让县级以上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对职工有个妥善的安置,要将主管部门的安置承诺书盖好章,以保证公司破产后,职工不至于流离失所。
    第四,要企业亏损情况列出来,要将相关部门清查的结果出示出来。第五,要把债权人的所有债务列出来,以方便对其进行有能力地偿还。第六,要把企业的营业执照、最初成立的一些合同、文件等全部交出来。
  • 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前有关公司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使用普通的地域管辖,也就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如果公司作为原告,如果被告在外地,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人民法院需要到公司所在地调阅资料,可能不便利,因此,为了方便诉讼、提高诉讼效率,有必要将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才由公司住所的法院管辖。   不是所有的涉及公司的案件由公司住所的法院管辖,只有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才是由公司住所的法院管辖。   除此之外的其他与公司有关的诉讼,仍适用被告住所地的一般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殊管辖的规定。   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追讨欠款公司方法
    1、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2、向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要实现这一目的有两个途径:
    (1)通过依法起诉该债务公司,在诉讼中将该债务公司的股东一并作为被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必须是执业律师,其他非执业律师代理人不具备资格)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然后向该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的去向凭证,复印注册资金被取出的相关凭证,并让银行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到该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
    (2)在诉讼过程中不提及调取该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事宜,待案件胜诉后,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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