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山东聊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2022-10-17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山东聊城抚养费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当给予一方具有固定收入时,给付的抚养费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山东聊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起诉有用吗

  一、山东聊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山东聊城抚养费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起诉有用吗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起诉有用。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离婚父母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意味着违法。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三、变更抚养费的变更之诉与形成之诉是一样的吗

  变更抚养费的变更之诉与形成之诉是不一样的。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原告需要借助法院的判决来改变既存的法律关系时,才有必要提起形成之诉,如果可以通过民法上的形成权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则无须提起变更之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