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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是什么?公章使用有哪些规定?

2020-02-21 16: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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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谨慎的保管好,公章在使用的时候也是有很多要求的,相信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公章到底是什么?公章使用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章是什么?

  法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通常会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公章是代表企业法人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其效力范围也最为广泛。是否加盖有公章是判断公司民商事行为是否成立、生效的重要标准。在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对于合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有各自的使用范围,财务专用章是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的印章,发票专用章是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而不得使用财务专用章。

公章使用有哪些规定

  二、公章使用有哪些规定?

  1、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加盖公章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必须签字与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具备公司授权的当事人签字时,合同即成立。

  2、公章外借所签合同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获得公司授权的人将公司的公章外借,应视为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公司公章,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使用该公章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对该公司具有约束力。

  3、违反公司章程使用公章签订合同

  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指定的内部协议,只对公司内部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违反公司章程使用公章签订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即具有效力。违反公司章程使用公章的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4、加盖分公司公章的合同

  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具有营业执照,盖有分公司公章的合同符合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即具有效力。但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5、公司更改名称后盖有原公章的合同

  公司更改名称不影响公司之前签订的合同的效力,符合合同生效法律规定的盖有原公章的合同依然有效。

  三、私用公章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轻则涉及行政责任,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参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章使用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章在使用的时候一定要符合规定,否则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且千万不能私用公章。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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