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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涉案人员税金13余万元,总计8次。应被判两年,能否缓、免刑?

其它
2021-03-31 14:0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注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特别巨大”你所提到的已经触犯法律,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如上尽快到与税务局联系求得解决,补税可以减轻处罚。
  • 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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