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7月初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年限为2年。我现在因个人原因想离职,但是公司要求垫付岗前培训费,这是专业技能培训。我还在试用期。您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10 22: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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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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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前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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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