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假咨询

我在佛山顺德新龙五金厂工作,时间是2016年2月2日端午节前一周,直到2016年9月3日被房东解雇。工厂只付了我工作时的工资。现在我想工厂根据劳动法赔偿我4个月的工资。劳动调解厂说我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工厂不承认解雇我,伪造了我的笔迹和指纹,并向劳动局提交了一份伪造的辞职申请。调解无效。你能打赢这样的官司吗?顺便说一句,我们在这家工厂做的一般工厂从来没有给我们买过社会保险。这家工厂每年都签订合同。合同要求我们写上“在家购买社保,而不是在这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由工厂保管,不给工人任何报酬。这样的合同在工厂里有效吗?这家工厂每年只向工人支付工资。

2022-03-19 1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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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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