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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三口人和村里的一个小包工头安兴贵,在湖州市德清县的一家小皮革厂工作。几个月后,我们不想这样做。当我们离开工厂时,小包工头不在工厂。他有事要回家。然后我们打电话给他,他答应让我们走,但双芳没有谈薪水。一个月过去了,该是他支付剩余工资的时候了,但他打电话说老板扣了我们的工资。他有能力自己提出要求。再也没有办法去德清了。当我们向他要钱时,他打电话给老板,让我们去问老板。老板还坚持说他扣了钱,因为我们得走了。长时间不跟老板打招呼是没有用的。我们只去了劳动局,当我们到达劳动局时,我们给老板打了电话。老板说工资已经付给承包商了。劳动局要求承包商给钱。承包商身无分文,直到年底才付清欠款。劳动局也说他不能给你。我们也承认这是合理的。劳动局要我们回来。我们可以直接向法庭起诉他吗?他不仅没有给我们薪水,甚至连电话都没接。我们还听说他叫了一万多元回家盖房子。他没有钱逃跑。他在这方面规范了哪些法律法规。

2022-03-16 07: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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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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