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咨询

我想打听一下。我于2006年1月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我必须在工厂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才能享受三个月的带薪产假。然而,我在工厂只工作了一年多,公司规定我只能休一个半月的带薪产假。这合法吗?此外,如果我请假,我能否享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待遇?例如,全勤奖、保密费、年资工资等。基本工资和以前一样吗?请恢复律师的身份,谢谢!

2022-05-25 09:3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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