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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区别

2020-11-11 1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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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竣工验收程序存在着两种报告,一种是竣工报告,也就是竣工验收单,另一种则是竣工验收报告,这种报告看起没什么不同,但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竣工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区别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竣工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区别

  1、两者的主体不同。如果是竣工报告,一般是由施工单位来负责验收,而且所有的报告都要由施工单位来填写。如果是竣工验收报告,它的主体应该是建设单位。在验收的时候也必须由建设单位来进行验收,最后形成的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2、两者的时间不同。一般来说竣工报告在前,而竣工验收报告在后,两者的顺序不能够颠倒。

  3、两者的目的不同。竣工报告一般是由施工单位施工结束了之后,进行自检之后再向建设单位申请去核实。竣工验收报告是在施工单位已经申请检验合格之后,再向建设单位要求验收的一份报告。

竣工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区别

  二、竣工验收的标准

  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6、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7、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8、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竣工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区别在于两者的主体不同,竣工单,一般是由施工单位来负责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它的主体应该是建设单位。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竣工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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