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履行债权转让合同而发生的法律纠纷。处理纠纷的途径包括协商解决、提起仲裁、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一般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就是因履行债权转让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处理途径:1.协商处理。2.到法院起诉。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时根据其在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3.答辩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答辩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5.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题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