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单方面向他人借款,我和母亲都不知情。2015年,因我父亲没有按归还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了我们一家人。但是我父亲并未向我和我母亲告知。法院在我和我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庭并且判决。2016年我父亲去世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将我和我母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想请问一下,我已经在法院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说明,并且整个债务纠纷直到法院通知强制执行我都不知情,法院的传票判决书我都没有看到,并且整个案件所有需要签字的地方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他人签字的,我能否向法院提出将我从失信补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并且不承担我父亲的债务(欠条上只有我父亲一个人的签字,我和母亲都不知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