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咨询

您好,我想问一下他人欠我一百多万,人民法院说要同样资产质押才可以申请办理保权,这有效吗为何?

2020-02-14 08:4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缴纳保证金,但这钱只是用于保证申请错误时的赔偿,如果申请的保全没有错误,这钱以后会退回给你。 有的情况,经法院准许,保全时也可以不要求你交保证金。
    违约金有欠条也可以索要,但要看看欠条有没有还款时间,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 通常法院的做法,如果用房屋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的话,法院会查封用于担保的房屋的,以防止用于担保的房屋在担保期间出售赠与等.担保的风险主要是如原告败诉,造成了被告的损失,则原告需赔偿由此而给被告造成的损失,如原告无能力赔偿,则需用担保的财产进行赔偿。诉讼期间,你们当然不会被赶出来。
    担保是有风险的,需慎重考虑决定。
  • 为了保证债务人如期还债,往往以一些财产进行担保抵押。我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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