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后的程序

2021-05-31 15: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对于交通事故来说,如果需要进行取保候审的话,要按照取保候审的程序来进行取保候审,那么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后的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后的程序

  ①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②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③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④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后的程序

  二、交通事故没有事故认定书可以判决吗

  可以判决。

  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中,又是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赔偿义务人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的证据。人民法院在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民事审判中,要对各类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有权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审查、改变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法院可不采用这种证据,而作出民事判决。

  因此,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不是必须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责任的判案。当然,在没有特别有力的支持下,人民法院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会参考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案的。在实务中,当事人依靠自已的能力来推翻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三、交通事故诉讼流程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及网站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9、受案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10、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11、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2、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13、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后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如果到了取保候审的程度,那么,就需要按照取保候审的程序来进行取保候审。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