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划分责任流程主要为交警部门到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调查情况,然后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划分责任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划分责任流程如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我们对交通事故划分责任不满意时,是可以申请复核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交通事故的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种:
1.轻微事故
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