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借条为什么比欠条更具有法律效力?

2020-03-05 17: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知道借条和欠条都可以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它们二者可是有诸多区别的,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好,下面找法网小编要带大家一起来看的问题就是借条为什么比欠条更具有法律效力?

  一、借条为什么比欠条更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3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3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三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三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三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借条为什么比欠条更具有法律效力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三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三、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账记录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陈某富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陈某富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从法律条文的内容看,如果出借人仅有转账凭证的,出借人首先可以按民间借贷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关键是看下一步借款人如何抗辩。因为转账可以存在于各种法律关系中,例如买卖、租赁、投资等等都可能会产生转账。

  借款人认可是属于借款或借款人虽然主张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凭证,但是不能有效证明的,则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主张还款会得到法院支持。

  借款人不认可是借款,主张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凭证,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的,则双方借贷关系不成立,法院不会支持。

  实务中有许多没写借条的借贷关系,这种情况只要双方没有其它经济纠纷的,一般法院都可以支持按借贷主张;但是,也有很多人把本来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行为,认为可以当借贷关系要回转账的款项,这种情况法院是不可能支持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借条为什么比欠条更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之所以说借条比欠条更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因就在于它们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一样。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