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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约定无利息可以吗

2020-07-11 15:1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

    1、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
    2、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
  •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借款合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借款合同就终止了,如果还有部分未完成,在双方协商之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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