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的车与对方的车相撞,交警大队认定我为主要责任人。我没有明确交警大队的职责分工,也没有签字。现在,另一方起诉我,要求以过高的价格赔偿。我该怎么办?请给我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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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案件标的大小和难易程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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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
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私下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如果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之后,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需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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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