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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2019-09-2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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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诉讼程序,可以解释为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解决案件而分阶段又相连贯地顺次进行的全部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那么,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诉讼程序属于程序性法律程序中的公力救济型程序。在狭义上,诉讼程序仅指审判权和诉讼权行使的程序。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有哪些,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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