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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由规定2022

2021-12-1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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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事人提出诉讼后,正式进行打官司的过程,肯定是会要确定案由的。如果没有案由,那么法官以及参与诉讼的人都不知道到底需要解决事宜是什么。当然在写案由的时候,也不是随便书写,是有一定规定的,那么行政诉讼案由规定2022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行政诉讼案由规定2022

  1、行政诉讼案由的结构

  (1)作为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作为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 +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具体对管理范围而言,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而言,以种类的形式出现,而不出现其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诉讼案由规定2022

  (2)不作为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诉 + 行政主体类别 + 不履行特定职责或义务。

  (3)行政赔偿类案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行政赔偿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

  ①一并提起行政赔偿的,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面加“及行政赔偿”即可;

  ②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由结构为:行政管理范围 + 行政赔偿。

  2、行政诉讼案由适用范围和确定时间

  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在审理阶段,如果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时,应当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因此,本规定既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也适用于审理阶段,但法律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

  难以确定案由情况的处理当出现行政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难以界定、案由难以确定的情况时,可以作为例外情况酌情确定案由。如起诉乡镇人民政府的一些越权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案件,就很难确定管理范围,也很难确定其行政行为的种类,这时,可以用“乡(镇)政府行政处理”、“诉乡(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行政义务”等作为案由。

  二、行政诉讼案由说明

  行政起诉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八方面外,人民法院还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行政诉讼案由格式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份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案由规定2022、行政诉讼案由说明以及行政诉讼案由格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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