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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2019-05-2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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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有不少外国人到我国留学、工作,甚至定居,我们也有不少国人居住在国外,在中外交往过程中也促成了不少涉外婚姻。而涉外婚姻相比于国内婚姻在法律规定上又有所不同。涉外婚姻如何办理婚姻登记?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一、涉外婚姻是什么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

  二、涉外婚姻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后,在我国境内双方自愿要求复婚的,按涉外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他们具备《中国人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但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三、涉外结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一方为本国籍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华侨、出国人员或台湾居民;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5、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综上所述,涉外婚姻在办理婚姻登记上不同于一般的国内婚姻登记,其所需要的材料和程序会相对复杂,只要遵循好这些程序步骤,材料齐全,完成登记,就能开启自己的幸福婚姻生活啦!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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