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已经办理,没有孩子出生。由于性格不合,是否有必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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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男方出轨彩礼需要退还,只要双方并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不管退婚的是男方还是女方,给付彩礼方都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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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提出
离婚前早已发生了很严重的矛盾,共同生活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因此,这就基本具备了
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立法本意,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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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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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