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从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四点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理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以从以下几点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找法网提醒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般不可以判缓刑。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低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缓刑适用的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