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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

2023-01-18 18: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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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死刑。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

  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

  1.失火罪

  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过失决水罪

  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过失爆炸罪

  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指过失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时要根据后果来做出量刑,同时如果是故意实施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那对行为人的处罚将是更重。知道了这些,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也有利于保障人权。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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