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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2天了有没有交检察院

刑事辩护
2023-04-23 12:55: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看你涉嫌的罪名。来电详谈案情,会见,
  • 不一定的,要看情况
  • 不一定,有时候判完还收监
  • 被刑事拘留37天后,检察院决定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逮捕后由检察院审查是否有羁押的必要性,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检察院决定不逮捕的,会释放。需要看案情,可能释放,也可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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