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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交哪些费用

2018-08-21 15: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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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总是会为孩子着想,房子作为一个家庭的重要财产部分,父母自然是想留给自己的子女的。那么,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交哪些费用呢?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交哪些费用

  分三种形式:

  1、继承

  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是税费少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别的考虑,可以等到父母过世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这一过程只需要缴纳极少的登记费和印花税。子女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产证满5年之后,如果再出售该房产时没有其他物业,则可同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交易手续费。

  2、赠与

  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赠与的方式简单便捷,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只需缴纳印花税和契税,费用不多。如果考虑将房产留作自己居住或出租,可以采用此方式。

  3、买卖

  买卖的方式干脆直接,不留麻烦。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交易不用讨价还价,只需按照地税的评估价缴纳印花税、契税和营业税即可,费用也不多。通过买卖过户的房产,以后交易将不再产生20%的个人所得税了。父母如果将房产“卖”给子女,则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

  二、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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