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遗嘱人不会写名字的处理是遗嘱人可以以摁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字,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遗嘱立遗嘱人没有签字遗嘱不生效,有当事人签字才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遗嘱人不会写名字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用摁手印代替。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应当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只有立遗嘱人因病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书写的,才能用指纹代替。找法网提醒您,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代书人一个见证人,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代书遗嘱立遗嘱人没有签字遗嘱不生效。当事人可以依法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但代书遗嘱由遗嘱人签字的才能表明所立的遗嘱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代书遗嘱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有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字。代书遗嘱具体有谁保管,法律暂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代书遗嘱可有继承人或者遗嘱人生前保管,如果有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由遗嘱执行人保管。另外,在签订遗嘱的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