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么写咨询
农村户口,房本父亲名字,父亲过世,母亲想去公证处公证把房子赠予我,与我哥无关,可以吗?
公证
2019-09-30 19:5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财产已赠予他人,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一旦生效,所赠与的财产就成为了受赠人的合法财产。当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逝者没有这对其房产部分留有遗嘱,那么其子女是具有
继承权
的。因为子女和配偶的
继承
权是平等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人民法院在确定
子女抚养
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
抚养
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
民事责任
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
法人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父亲赠予儿子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3489
咨询一下哥嫂要离婚,后来去公证处公证了母亲有永久性居住权,我
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黄丽榆婚姻专业律师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01:20
2345
房产继承过户是不是公证遗嘱才有效
2020
房产继承过户,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吗?
继承法案例
44629
父母合住房子,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母亲去世了,我父亲想卖掉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他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农海燕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01:20
2345
房产继承过户,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吗?
房产继承
30670
请问,我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子是父亲名子,想过户到儿子头上
父母和儿子签订赠与协议,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债主住到欠债人家里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185
债务转让怎样操作才是合法的
公司债务
85
债务人死亡了该起诉谁
债务追讨
105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50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50
债主住在欠债人家里的犯法么
债务追讨
70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德宏律师
梁河县律师
陇川县律师
瑞丽市律师
盈江县律师
芒市律师
昆明律师
曲靖律师
普洱律师
临沧律师
西双版纳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